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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

时间:2023-05-26 来源:许昌之窗


人民网许昌7月21日电(张毅力)7月21日,河南省许昌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汇报会。许昌市主要领导出席,向全国扫黑办河南特派督导组汇报要犯除魔专项斗争“回头看”积极开展情况。

“深刻反思、迅速行动。”许昌市委书记胡五岳表示,针对督导找到和对系统的问题,许昌市将逐一研究整改措施,逐项具体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已完成时限,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不折不扣排查做到。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以及公、检、法等部门,要强化协同因应,加大专案办案力度,严苛实施纪法同步上案机制,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多渠道开展要犯除恶宣传发动,推展专项斗争向纵深积极开展。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力配合督导工作,及时精确提供有关资料,协助作好实地调研、案件回访、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调查等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坚实高效积极开展。许昌市将以这次督导为契机,拿出背水一战的决意,进一步突出重点、扭住关键,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保证实现“六清”目标,高质量已完成整改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失望答卷。


全国要犯办特派督导专员、河南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综治办原主任彭治安特别强调,特派督导是找到问题,解决问题,督促实施的关键,重在督准督实。对许昌市积极开展特派督导,也是提升要犯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最重要契机。希望许昌市委市政府和相关单位与督导组一起共同扛起完成特派督导的重大政治责任。督导组成员将严格按照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对督导中找到的问题敢于较真碰硬,督准督实,增进许昌要犯除魔工作提质增效。

相关报道:

全国扫黑办河南特派督导组入驻许昌市 确保督准、督实

为前进扫黑除魔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按照全国要犯筹办决定部署,7月20日,全国扫黑筹办特派督导组入驻许昌市,开展为期10天的重点督导。

全国要犯筹办特派督导专员、河南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综治办原主任彭治安讲解,本次对许昌特派督导以“线索清仓”“通缉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理”“白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中的弱项、短板为靶向目标,进行重点督导,保证督准、督实。

据了解,本次督导的内容是重点线索审核、重点案件总办、重点问题整治。督导方式是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询资料、案件评查、线索核查、专题座谈、暗访督导。(张毅力)

来源:人民网

十个关于“要犯除魔”斗争

的知识问答

“要犯除魔”斗争是哪一级部署的?

答:是党中央部署的。

扫黑除魔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根本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平稳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构建最出色梦想。


“要犯除恶”斗争的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获得显然遏制;

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强化;

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显著净化,基层社会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止压制长效机制更加完善,扫黑除魔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有哪五项工作措施?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清领源头,强劲的组织。


主要打击哪几类“黑恶”势力?

答:重点压制12类“黑恶”势力: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独占农村资源、挪用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纵容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鼓动打架的黑恶势力;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操控、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非法高利借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被盗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插手民间纠纷,当作“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入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黑恶势力“保护伞”。

怎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的组织?

问: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构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具体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相同;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的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无辜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构成非法掌控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

答:《刑法》这样说明: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导致较为险恶的社会影响,但尚未构成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违法犯罪的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相同,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制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有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性交易、强制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妨碍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纵容、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坎、破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协助黑恶势力躲避处罚等行为。


哪十类人不能进村“两委”班子?

问:

●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

●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参与邪教组织,专门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多达有关供职容许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拒绝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

●参予或勾结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

●长期无理上访或的组织、唆使群众上访,影响社会平稳的;

●有蓄意明知不道德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道德品行粗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请辞和民主评议倒数两次不称职的;

●患上相当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等其它不应奖提名的。

对黑恶势力必须极力“亮剑”,

果断迎击!

面对黑恶,请勇于检举!

全国扫黑除魔举报方式:“12337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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