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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法检“两长”同出庭 审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时间:2023-05-26 来源:许昌之窗

新形式网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 宋二歌 魏立峰 裴岩)6月29日,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宣判的周某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制交易罪一案,在许昌市看守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魏都区法院院长闫鑫担任该案审判长,魏都区检察院检察长金晓华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周某伙同被告人姚某、李某共同出资,在许昌市行进路正式成立许昌某商贸有限公司,假冒民间借贷之名,专门从事非法高利借贷活动,纠合多名社会下人人员构成专职要账队伍,形成了以周某为首要分子,姚某、李某、刘某为骨干成员,张某、陈某、尚某、韩某、王某为大力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期间,周某多次纠集姚某、李某、刘某指挥官要账队成员,到借款人单位、家中,采行威胁、恐吓、驱赶工作人员、派驻要账队人员驻守办公场所、追踪骚扰、堵门阻工、拉挂横幅、强行扣车、雇用老年人到被害人单位坐卧滋扰等方式展开索债,有组织地多次实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等8名被告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显然、充分,应该分别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环绕起诉书的指控,严格按照庭审要求,交叠指控事实讯问了被告人,并索取了涉及证据,控辩双方展开了充份质证,双方展开了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了公诉意见,多数参加该犯罪集团的被告人当庭认罪、忏悔。

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2020年是实现要犯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收官之年。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紧跟上级部署拒绝,紧扣工作重点难点,从严从快从实推进,全力推动要犯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今年4月份,全国要犯筹办第九次会议召开以后,魏都区检察院严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切实把要犯除魔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多次开会扫黑除魔工作前进会,听取扫黑办专题工作汇报,拒绝对以往办理的恶势力案件逐案展开反查,构成书面报告备查。对在办的涉恶案件严格把关,加强指导,先后召开检察官联席会、涉黑涉恶检察组会议,对案件的定性、证据逐案研判,保证了在办案件的顺利诉讼。

【来源:新形式网综合河南联播】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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